官佰永
卫理公会新安堂执事会主席
回应吳吉平“基督教会应拒绝拜票性拨款 政府需设立完善津贴制”
我們先要厘清楚吳吉平是以什么身份发表以上評论? 根据《風云时報≥ (www.therocknews.com) 的报導, 他有好几重身份。倘若吳吉平是以前基督教联合会主席的身份发言,那他就应该了解,一个領袖卸任之后,就不应再代表該组织发言, 在犮表言論时利用該组织的名義來加重自己的身份,因其言论不但不具代表性,也是对該组织現有領袖的不敬.其二, 倘若他是以公正党纪律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发言,那其言论就更无意义,因他已被自己的政治思想及理念所影响,被自己的政治议程所渗透。更何况政治人物,包括该党精神領袖安华都不反对团体向政府要求拨款。其三, 倘若他是以个人身份发言,那吳吉平也不可如此嚣張,口出狂言,要教会把款項退回給政府。若這是民联領袖的处事风範,未上台就如此,那天若有机会上台执政,人民樣樣都要厛他的, 那老百姓豈不是要受盡苦头!身为一个教会領袖,在倘未与接受拨款的教会了解真相,只慿自已的想像及猜測,就如此批判教会,攻擊教会无良知,自鳴清高,有高道德标凖,這成何体统?
教会是否可以接受政府的拨款,見仁見智.但政府的錢绝对是干淨的,因这都是人民的稅收所得.更何况這些教会都是以正常程序申請而獲批凖,其中沒有涉及任何交易或附帶条件,而領受了款項后而在报章刊登致謝,這完全也附和信仰的教導,要懂得作一个感恩的人.若是因为補選而得更多拨款,也可視为是上帝所賜的特別契机,按教会須要,加几倍賜福教会,让教会恩上加恩.
若认为是因政府的錢而就该退還,那許多基督徒有功人仕,因受政府肯定推荐受封勳衍,是否也要退還!或教会所收的奉献款項,都要经过嚴格的審查,必須確定奉献者都是干浄所得到才可接收!有些基督徒因靠关係,政商勾结而賺的錢捐给教会時,也当退回?這些人的标凖該由誰來評價?
談到政府应建立良好制度给予各团体协助 拒绝拜票性拨款.這肯定是正確.不管誰是政府,都當妥当分配囯家資源.而政党也要公布這些制度,誏選民自作考量,而当批評政府时,試問民联的政策是什么?